轿顶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轿顶山高山生态体验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标段 施工劳务(第四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式
1.1 采购条件:轿顶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轿顶山高山生态体验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标段施工劳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雅安文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采购方式:经营高效招采。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轿顶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轿顶山高山生态体验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标段建设内容中除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和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外涉及各类施工劳务,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中选人的施工劳务内容进行调整。
2.2 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3 服务地点:雅安市汉源县轿顶山;
2.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施工劳务的业绩:2020年以来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价不低于300万元的施工劳务业绩;
(3)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无弄虚作假,无失信处罚记录;
(4)供应商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4.1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 月 30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24 年 2 月 4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
5.2 获取方式:在雅安市雨城区三雅路1号(雅安文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楼采购部)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供: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5.3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4 联系人:供应商在购买或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或邮件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7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址:指派专人送达至雅安市雨城区三雅路1号(雅安文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
7. 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雅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index.html)上发布。
7.2 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雅安文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三雅路1号
邮 编:625000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8783553961
电子邮箱:445284103@qq.com
雅安文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