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九襄镇花海果乡乡村振兴旅游配套示范项目永久性用电设备及安装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一、采购人名称:汉源县山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汉源县九襄镇花海果乡乡村振兴旅游配套示范项目
三、采购内容:永久性用电高低压系统设备采购安装等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1095730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单一来源拟定供应商:雅安科元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汉源分公司
七、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单一来源理由
以雅安市人民政府《研究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供水供电供气等工程施工单位确定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雅府阅2014〔86〕号文件为依据,“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及永久性供水、供电、供气接入工程具有特殊性,不具备竞争性,电力线路、电缆、光线、天然气管道等,其产权分属电力公司、长途传输通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天然气公司等。迁改建公路工程承建单位需要由项目业主与权属公司协商确定。”
本项目为汉源县山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汉源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永久性用电高低压系统,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特殊性,不具备竞争性。且电力线路、电缆等,其产权分属电力公司,高压配电需由专业施工资质公司来实施。因此,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工程实施内容不适宜采用公开招标确定承建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单一来源采购所做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综上所述,本着节省资金,减少工程实施中权属单位协商难度,确保安全,保障工程按期完工,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雅安科元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汉源分公司承建该项目。
采购人单位:汉源县山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汉源县九襄镇堰沟村4组
联系人:彭经理
联系电话:13981602263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汉源县山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